如果从2017年《无证之罪》算起,以“迷雾剧场”为代表的国产悬疑网剧已成为一个颇具细分类型的网剧类型。得益于欧美日悬疑影视作品的类型模式的发展,以及紫金陈小说原作的文学基础,还有一批具有欧美影视专业背景的导演的加入,国产悬疑网剧掀起了创作的热潮:在《无证之罪》《白日追凶》引发观众期待之后,2020年《隐秘的角落》《沉默的真相》的火爆与高口碑更奠定了“迷雾剧场”的行业剧地位,催生悬疑剧投资制作的热潮。然而此后,《再见那一天》《八角亭迷雾》《谁是凶手》《致命愿望》《淘金》等剧集,尽管聚集了不容小觑的演员阵容、制作团队,但悬疑叙事本身存在的缺陷,导致“迷雾剧场”原创剧本的探索之路并不顺利,呈现出原创国产悬疑网剧整体性的行业困境。
从总体上看,包括“迷雾剧场”在内的国产悬疑网剧走的是一条“悬疑+现实”相结合的“社会派”推理的叙事模式。这种选择,既与本土影视剧现实题材的政策倡导有关,也是网剧制作者试图打破类型界限,以现实话题性进行受众破圈的传播策略。而在更深层次上,凸显家庭人性与社会议题的题材性,也是本土影视剧一贯的文化惯例。因而在“犯罪”“悬疑”的标签之下,“迷雾剧场”的大多数剧目凸显原生家庭、社会权力等所带来的人性罪恶。比如《隐秘的角落》《八角亭迷雾》《非常目击》《十日游戏》等都涉及中国人特别关切的家庭关系问题。与注重侦探解谜过程的硬推理不同,社会派推理悬疑剧更注重社会性因素与人性问题的深度融合,其解谜过程在于一步一步展现深层次的人性罪恶,更注重在特定时代语境下全员作恶的深层社会问题。比如《沉默的真相》所揭示的社会与权力体系。这就意味着,这种社会性的问题意识与叙事性的悬疑谜题之间是一种紧密的结合:需要在“抛谜-解谜-揭谜”的叙事过程中,构建扎实的细节、情节与人物行为的合理性与逻辑性,使类型叙事与社会问题获得深层次的融合。以此衡量,《回来的女儿》就颇具代表性地暴露出本土悬疑网剧所共同面临的叙事缺陷。
《回来的女儿》仍旧是一部以家庭悬疑为主题的社会派推理网剧。剧集以1997年的中国西南部因三线建设而发展起来的潭岭县为背景,讲述介山福利院收养的少女陈佑希,因在县化肥厂办主任李承东家做居家保姆的好友小秀在发现李家秘密后离奇失踪,为寻找小秀失踪之谜,逃离福利院来到潭岭,并假装李家失踪多年的女儿李文文潜入李家寻找线索。剧集以陈佑希作为“闯入者”的视角,在小秀的“准男友”程威的帮助下,通过与其“妈妈”廖穗芳、“爸爸”李承东、廖穗芳的情人王重江等人的多重角力与周旋中,逐渐发现李家诸人的秘密与罪恶。作为一部家庭悬疑剧,《回来的女儿》着重聚焦于由命案所牵涉出来的家庭成员之间复杂的情欲人性之间的博弈,人物如何在各种人性动机与行动中所构成的“猎者”与“猎物”、强者与弱者之间关系的不断反转:作为“闯入者”的陈佑希看似掌握主动,实际上其身份底细与行动皆在廖穗芳的掌握之中;而在婚姻关系中弱势的丈夫李承东为留住廖穗芳表现得十分卑微顺从,实际上恰恰是心机最深的作恶者;而精神弱智的李文卓看似善良无力,是否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剧集由此带来关于究竟是谁杀死小秀、李文文死亡之谜以及李文卓究竟是真傻还是假傻等疑问。梅婷饰演的廖穗芳看似柔弱背后的冷静与情欲、王砚辉饰演的李承东表面老实、卑微而实则阴险的复杂性格,使这种人物之间的反转关系与命案背后的人性隐晦层面得以较好的呈现。
然而,与“迷雾剧场”其他的社会派推理悬疑剧类似,《回来的女儿》存在三个明显的叙事缺陷,使演员精湛的表演与人物关系反差所建构的叙事张力仍无法拯救其口碑命运:
首先,作为社会派推理的悬疑剧,其现实问题意识没有深入到叙事的内在肌理,停留在表层的时代氛围与浅层的心理意识层面,未能成为深层次人物行为动机的一部分,而正因此表现出一种典型的“时代装饰感”弊病。尽管导演吕行自己强调创作的类型化与问题意识,并且发文强调其叙事中着力要表现1990年代末中国社会存在的集资潮、三线建设与下岗潮、收容遣送制度、气功热等背景对于其时人物心态命运的关系,但从剧集叙事来看,这些并未能真正形成其叙事深层次的逻辑,也未能成为线索的构成部分。剧中最重要的背景可以说是化肥厂的衰落与工人下岗,这构成李承东心理失落的时代背景,以及脆弱的“自豪感”(作为厂长红人用以在廖穗芳面前炫耀),但真正构成他与廖穗芳之间的问题还是在于他的欲望与廖穗芳对他没有爱情之间。同样,与他构成情敌的王重江背后所牵涉的财富发家的社会语境,以及其复杂关系(如何从化肥厂出来,经历了什么,为何人们趋附集资,又如何出事)如何对三人之间的关系构成影像,在剧中语焉不详,没有给予交代与呈现,更没有进入叙事的脉络之中。王重江情节线及其背后的社会性问题意识的弱化,最终难以支撑起导演的意图与叙事背景所可能带来的叙事意义,而最终沦为一种简单的背景装饰。
其次,作为类型化叙事,无论是社会派推理还是本格推理,都需要遵循“谜题的抛出——证据的显现——谜底的揭示”贯穿一体的基本逻辑,使剧情的进展与观众的参与形成一种相互追逐的智性角力,但《回来的女儿》存在着明显的“谜题丢失”的问题,导致叙事进展与观众参与之间的割裂。在剧情的前半段,《回来的女儿》抛出了至少4个谜题:(1)猴面具男的身份之谜;(2)小秀离开或死亡之谜(是否离开?小秀的真实人格是什么?小秀是谁杀的?小秀怎么死的?小秀的尸体如何处理?)(3)李文卓是否真的烧坏脑子以及是否杀人之谜;(4)李文文的失踪与死亡之谜等等。这些问题都导向一种“全员作恶”的指向,也使一个时代语境背后的人性之普遍罪恶的批判性成为观众期待的主题的可能建构。然而,剧集抛出了问题之后,情节不断翻转,问题焦点不断变化,而对于最初抛出的谜题,竟以一种毫不费力、与叙事剥离的方式来揭示谜底:比如猴面具男只不过是一个流闯犯,并巧合地揭示了李文文死于洗衣机的谜。而为何猴面具男每次出现的时候李文卓也在场?又比如,小秀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的死与其真实的人格之间是否具有关系?……这些疑问在剧中都没有给出清晰的答案。剧集尽管给出很多零碎的线索,但王重江的正面性格与轻巧死亡,导致大量冗余细节与情节的无效。而最终以李承东一人作为作恶与承罪主体,也与观众对于全员作恶的猜想背道而驰,极大地削弱了叙事的智性与主题的深度。
第三,从悬疑叙事的层面上,叙事合理性是悬疑剧成功与否的最关键因素,细节、情节与人物性格的合理性构成悬疑叙事合理性三个关键要素,但《回来的女儿》在这三个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合理性缺陷。比如廖穗芳到程威奶奶家找陈佑希的东西,一眼瞥向墙上程威父母的照片这一细节,就与叙事没有必然的关系;作为精神病院的病人,萌萌是如何获得精神病院的钥匙自如出入也令人质疑;而在一部依靠扎实的现实细节支撑的悬疑剧中,以“飞走的蝴蝶”三次出现来作为李文卓与李文文关系的确认细节也显得突兀。在情节合理性上,备受诟病的是为何王重江家可以任人自由出入,以至于程威可以两次潜入偷换化验血液以及偷走录像带;而廖穗芳在看到DNA报告上明显作假的报告时为何如此平静?更进一步,从性格上,如此精明细心的廖穗芳在最后一集去往公安局之前毫无防备地喝下李承东的毒汤?而陈佑希既能洞察李承东撒谎承认杀死小秀却在李文卓说自己掐了小秀后如此失控?等等,都使观众困惑不解,这种细节、情节与人物性格的前后割裂,正是对叙事合理性的严重损害。
《回来的女儿》的上述问题,正是“迷雾剧场”原创悬疑网剧所存在的共性问题。在没有紫金陈原著小说改编的情况下,原创性的社会派推理悬疑叙事剧本的创作,及其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意识的叙事融入、类型化谜题叙事的建构与逻辑合理性的扎实构建,都是考验本土悬疑网剧创作的关键性问题。而如何摆脱“时代装饰感”而让人性罪恶问题获得深度的社会性表征、如何避免“谜题丢失”而让悬疑叙事得以形成观众参与的叙事张力,以及如何透过逻辑贯通的多层次合理性让悬疑叙事获得坚实的细节支撑,从根本上决定本土原创悬疑网剧能走多远。
(作者郑焕钊系暨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法国城市基层治理的理念及其实践******
作者:杨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从中世纪到大革命前夕,法国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社会纽带,维系着城市共同体的凝聚力和市民对城市的认同。不同社会纽带的背后是不同的城市共同体构建理念,在制度层面则形成相应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治理模式。
第一种理念将城市视为信徒的共同体,城市的使命在于模仿和实现“上帝之城”,对本地主保圣人的崇拜和纪念是市民身份认同的纽带,因此城市组织的基本单位是堂区,本堂神甫同时承担堂区内部分世俗管理的职责。这种类型的城市在法国中部和南部较多,比较典型的是昂热。
第二种理念将城市视为多个行会联合而成的大行会,市民身份和行会成员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些城市,行会理事同时肩负市政运转和基层管理的双重角色,与行会联系密切的兄弟会是市民团结的重要纽带。这种类型的城市多存在于手工业和商业较为发达的法国东北部地区,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里尔、杜埃和瓦朗谢讷等。
第三种理念将城市视为一个自治和自卫的共同体,城市存在的意义就是保护市民的安全。在当时语境下,城市安全包括对外防卫和内部治安两个方面,前者指不受军队的掠夺、流民的袭扰和领主的侵犯,后者则包括维护内部秩序,应对饥荒、火灾和瘟疫。因此,此类城市的基层治理主要依靠集民兵自卫和市民参政功能于一身的市政街区。街区和与之紧密相连的民兵组织是市政府和市民之间的纽带。这种模式下城市基层治理主要依赖街区官员,巴黎、图卢兹等城市是典型代表。
需要指出的是,法国城市构建共同体的三种模式并非截然分明,相互排斥。以巴黎为例,街区是正式的基层治理框架,但行会理事经常被选为区长,而且区长正式就职前需要本堂神甫为其品行担保。由此可见,行会和堂区的代表在以街区为主要框架的基层治理体系中并未缺席。
基于不同的历史传统和地域特色,大革命前法国城市基层组织的设置,从名称到职能不尽相同。不过,城市选择以何种共同体理念作为市民认同的纽带和基层治理的基础,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城市居民的构成。具体来说,城市基层治理模式与城市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市本身的政治地位息息相关。
以堂区为基层治理组织的城市往往是中小城市。城市居民共同的精神生活以堂区为单位进行,堂区的居民往往相互认识并经常见面,便于商议公共事务。此外,堂区登记簿保留了堂区居民出生、婚姻和去世的记录,为市政府了解基层社会提供了宝贵而关键的信息。
在行会主导基层治理的城市,行会是市政机构和市民的中介,行会成员对于行会的认同自然转化为市民对城市共同体的认同。在大革命以前的法国城市中,同行业的劳动者往往集中居住和营业,这为行会行使基层治理职能提供了空间上的便利。作为规范和监督成员经济活动、并为成员提供保护的组织,行会既能自上而下地执行市政府的命令,也能自下而上地反映市民的诉求。对工商业占主导的城市,这是一种成本低且效率高的基层治理模式。
大体来说,在堂区和行会主导基层治理的城市中,世俗政治权力未能建立起专门的基层治理组织,而是选择借助教会行政体系和行业社团进行基层治理。到18世纪,随着法国民众信仰的淡漠和行会的衰落,这两种基层治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在大革命后或被废除或被改造。相较而言,以市政街区作为基层治理框架能够克服以上局限性。首先,这种基层治理模式不依赖任何社会组织,反映了市政府对基层控制的加强。其次,街区的设置更加灵活,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特别是城市空间的扩张,增设街区,而不必依赖堂区和行会的既有框架。最后,正因为淡化了信仰属性和行业属性,市政街区可以包容信仰不同、职业不同的市民,比较适合市民构成复杂、职能多元的大城市。
巴黎和图卢兹都用市政街区作为基层治理框架并非偶然。作为首都,巴黎市民的多样性不言自明,而图卢兹则是法国南部奥克语区的中心城市,拥有高等法院、大学等机构。两座城市的基层治理体制都在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经过市政府和国王的协商后确立下来,并沿用到大革命前。这种基层制度的安排根植于中世纪晚期动荡的历史背景,体现了国王和市民就确保城市安全所达成的共识。
由于人口规模和城市空间的差异,巴黎和图卢兹的市政街区在数量、层级以及官职设置上有所不同,但基层治理的理念和实践却是一致的。街区是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街区内部被划分为五十户区、十户区等次一级的区域,由区长、五十户长、十户长负责管理。街区的各级官员都由市民推举或选举产生,一般是由辖区中名声好且获得一定职业成就的市民显贵兼任,他们同时也拥有选举上一层官员甚至参加市民大会选举市长的权利。街区基层官员同时担任街区民兵队长,负责征召辖区内的市民组成民兵,平时负责看守城门和维护街区治安,危急时刻则协助城市抵御外敌。因此,街区实际上集社区、选区和军区为一体,其代议职能和军事职能不可分割。总之,以市政街区为框架的基层治理嵌入基于邻里关系和职业声望的人际网络中,让市民显贵担任街区公职的同时受到普通市民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调节城市内部矛盾,促进市民的团结和城市的稳定。
然而,市政街区的局限性也不容忽视。首先,市政街区实施的市民自治实质上是有产者的自治。只有在城市内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城市各项税收的市民才有参加民兵和选举街区基层官员的资格。而当选街区官员的财产门槛要求更高,因为这些无薪水的荣誉职务会占用大量时间,只有家境殷实且有闲暇的市民才能充任。这意味着佣人、穷人、打零工者、流民、外地人等城市下层民众和边缘群体没有政治权利,反而成为街区制度统治和防范的对象。市民内部在16世纪开始发生分化,大商人和食利者等市民上层为了垄断区长官职以及参加市民大会的资格,设法限制手工业者和小店主等中下层市民的参政权。如1554年《贡比涅敕令》剥夺了巴黎手工业者担任区长和当选城市大会代表的资格。街区内市民内部的分化和区长职位的寡头化阻断了中下层市民的上升空间,等级制关系取代了邻里团结,损害了街区乃至城市的凝聚力,并造成街区制度的衰落。其次,从17世纪开始,法国有越来越多的移民涌入大城市,导致以邻里关系和社交网络为基础的基层治理模式难以覆盖所有城市人口,无法应对日益复杂的城市治理问题。最后,街区的自卫职能在17世纪后期因技术和政治原因走向衰落。一方面,随着军事技术的进步和军队的专业化,市民临时组建的民兵在技能、装备和训练上与常备军的差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近代法国国力、军力的上升让城市免于外在的威胁,而城市民兵在宗教战争和投石党人运动中表现出的自主性又对王权构成了潜在威胁。1670年巴黎城墙被国王拆毁后,巴黎民兵实际上陷入瘫痪;同一时期,图卢兹十户长的军事职能也近乎消失,其职责重心转向基层治安和司法调解。
总的来说,同时赋予市民参政权利和自卫义务的市政街区具有灵活性、开放性、包容性的特征,它虽在旧制度末期一度衰落,但在大革命时期又被再度激活,奠定了法国现代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框架并影响至今。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14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